OTC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模式探讨1:国内探讨
2013-09-09   来源:交易结算部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通常我们所说投资者准入门槛或限制,归属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范畴,适当性管理是实施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基本要求。适当性管理包括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揭示、客户培训、投资者教育等工作,以及引导客户在充分了市场特性的基础上开通和参与交易。

      从国内外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来看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所考虑的因素,主要是金融资产规模和投资经验,个别的也要测试专业知识。此外,年龄、学历、收入、诚信等,也成为关注的因素这些都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不同因素的权重也确难量化。因此,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本身只能说相对合理。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涉及准入、运行以及退出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及规制。投资者作为参与市场的主体,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涉及准入、运行以及退出等各个环节的设计及规制。投资者作为参与市场的主体,场外交易市场对哪些投资者开放,如何平衡投资者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场外市场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已经运行7年。鉴于其扩容后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地位,分析新三板目前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由于“新三板”对企业挂牌不设财务指标,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有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的企业,均可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申请挂牌公司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正因为如此,“新三板”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并设定了较高的投资者准入标准;对自然人投资者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等三个维度设置准入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三板对机构投资者没有任何限制,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机构均可参与市场交易。机构投资者准入的放松和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严苛形成鲜明对比,客观上为自然人通过专门注册机构参与场外交易市场提供了逃避监管的空间。虽然“新三板”为自然人开户留下了通道,但由于比较高的门槛要求,以及较大的投资风险,“新三板”并不是适合普通中小投资者的场所。此外,由于市场流动性等问题,参与“新三板”也需要从企业价值角度考虑选择投资标的,不能带着平常的“炒股”思维进入“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设立之初

2009年7月6日-2013年2月7日

过渡期

允许个人投资者开户,但规定了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不能低于3万股

个人投资者限定在原自然人股东,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以及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这三类中。且自然人股东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但该项规定不涉及此前已经开立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报价券商需要事前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如认为该投资者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可进行劝阻

参与股份报价转让前,投资者应与报价券商签订股份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投资者在签订该协议书前,应认真阅读并签署股份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允许机构投资者开户,但规定了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
 不能低于3万股

对机构投资者没有任何限制,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机构均可参与市场交易


 (一)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报价券商需要事前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和投资需求,如认为该投资者不宜参与报价转让业务的,可进行劝阻

参与股份报价转让前,投资者应与报价券商签订股份报价转让委托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投资者在签订该协议书前,应认真阅读并签署股份报价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充分理解所揭示的风险,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区域交易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目前全国各地产权交易所、股权交易中心有数十家,但非每家都明确了投资者准入制度,从图中选择的几家代表性市场来看,相对于新三板的高门槛,区域市场投资者准入门槛要低得多。

项目

北京产权交易所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上海股权交易中心

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

 个人
 投资者

分为一般认证投资人和高级认证投资人,自然人个人银行存款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高级认证投资人保证金5-50万之间

自然人类合资格投资者要求个人(家庭)可用投资现金(资产)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一)参与股权融资认购和股权交易的个人投资者50万以上金融资产
 (二)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交易的合格个人200万以上金融资产
 (三)通过相关测试等其他条件

(一)50万元以上人民币金融资产证明
 

(二)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风险承受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机构
 投资者

分为一般认证投资人和高级认证投资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上一年度账面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高级认证投资人保证金5-50万之间

机构类合资格投资者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一)参与股权融资认购和股权交易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人注册资本、合伙实缴100万
 (二)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交易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法人注册资本100万以上、合伙注册1000万以上,实缴500万以上
 (三)其他条件

(一)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二)无金融资产限制

(一)正常运营的独立核算法人或者非法人机构;
 (二)注册资本(出资额)或可用投资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风险承受能力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