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实施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2、扣税情况
本公司对境内自然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税率20%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人民币0.8元,其余股东公司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由股东收到分红后按各自适用税收政策进行申报纳税。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1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7日下午15:00,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将于2021年7月28日直接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2、以下股东由于此前在新三板上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公司一直未能与其取得联系,无法获得其银行账户,故这部分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进行财务计提,待与其取得联系后再进行派发:
序号 | 股东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1 | 卢萍 | 11,000 |
2 | 吴俊锋 | 7,000 |
3 | 吴仁忠 | 2,000 |
4 | 刘毅 | 1,000 |
六、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办
联系电话:0755-86656060-807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