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交顺利完成11家非上市商业银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
2020-07-02 阅读数:8918

自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在深圳银保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深圳股交全力推动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工作,近日多家银行陆续在深圳股交完成了股权登记托管。深圳市非上市商业银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深圳市内共有17家非上市银行(包含10家村镇银行、5家外商独资银行、1家民营银行以及1家农商行),除5家外商独资银行和1家村镇银行经监管机构同意可暂缓托管外,已有8家村镇银行在深圳股交完成股权托管,托管总股本34.79亿元。另有3家银行,深圳股交正在积极沟通转托管事宜。


另外,在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其母行安徽马鞍山农商行对深圳股交专业高效的服务能力和安全完善的股权管理系统十分认可,便安排其在广东省内的其他3家村镇银行统一到深圳股交办理股权集中托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共有11家银行在深圳股交完成股权托管,总股本37.79亿元。


为充分发挥股权托管作用,规范银行股权托管行为,提高银行股权信息透明度与股权管理水平,2018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建立股权托管制度,将股权在符合要求的托管机构进行集中托管。2019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正式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明确要求未上市的商业银行将股权托管至依法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符合《办法》规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或其他股权托管机构,并要求未托管的商业银行应在2020年6月底前按《办法》要求完成托管。


为落实监管要求以及满足银行股权托管的需求,深圳股交进行了积极的准备,与深圳银保监局、各商业银行进行多轮沟通,对制度、系统、流程、人员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和完善。


2019年5月16日,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与深圳股交签署《商业银行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协议》,完成其总股本5亿股在深圳股交的集中托管。这是深圳股交托管的第一家银行。


今年,股权托管工作开展高峰期正值疫情,深圳股交开发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理流程,借助技术系统,在把控业务风险的前提下为10家银行及其股东便捷完成了股权托管手续,确保了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工作顺利开展。


后续,深圳股交将进一步完善金融股权登记托管体系,为加强金融监管提供基础设施和服务,成为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股权监管的有力抓手。